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簡章發表時間:2021-02-03 09:54 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簡章 電子科技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的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坐落于有"天府之國"之稱的西部經濟、文化、交通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電子科技大學原名成都電訊工程學院,是1956年在周恩來總理的親自部署下,由交通大學(現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南京工學院(現東南大學)、華南工學院(現華南理工大學)的電子信息類學科合并創建而成。學校1960年被列為全國重點大學;1997年首批成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2001年,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簽署重點共建電子科技大學的協議,學校進入了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大學的行列;近年來又先后成為教育部-信息產業部、教育部-國防科工委重點共建高校。經過50多年的建設,電子科技大學形成了從本科到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層次、多類型的人才培養格局,成為一所完整覆蓋整個電子類學科,以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為核心,以工為主,理工滲透,理、工、管、文協調發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學。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主要面向在職從業人員招生 報考高中起點本、專科 須具有高中、職高、技校、中專及以上畢業文憑或同等學力者 報考專科起點本科 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或大專以上畢業文憑者 報考本科第二學歷 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畢業文憑者
二、招生專業及層次
注:全國各地學習中心具體開設的層次和專業以學校當季招生授權為準。 三、入學考試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服務全民終身學習促進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19〕8號)的要求,學校嚴格組織入學考試,擇優錄取,保證生源質量。 注:若考試科目有政策性調整,以最新政策為準。
四、錄取資格評定 我校對通過了入學考試的報考學員發放網絡教育錄取通知書,準許其上報當季“網絡教育質量監管系統”,教育部“全國網絡教育陽光招生服務平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對新生注冊資格進行最終審核。 特別提醒:考生因個人基本信息錯誤、虛假、或學歷畢業證不符合注冊要求等原因造成無法注冊等情況,由此所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錄取新生須在規定期限內向總校繳費,并到所選報學習中心完成辦理入學注冊、學籍生成等相關報到事宜,逾期不報到視為自動放棄我校當季網絡教育錄取資格,由此所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學費收取
網絡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其學費按學分收取。高起專、專升本各計80學分、高起本計160學分。 由于區域經濟差異,具體學費標準見各地學習中心獲取的《電子科技大學網絡高等教育授權書(2021年)》或致電咨詢當地學習中心;學生注冊后,學費情況可登陸學生管理平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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