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填報規則是怎樣的?發表時間:2023-04-26 16:30
綜合評價,是指在高考錄取過程中不以高考分數作為唯一的錄取依據,而是將高考、高校校測、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三者成績按照一定的比例綜合評估,來確定考生最終的錄取結果。常見的成績比例為高考占60%,高校校測占3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10%,所以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關鍵是30%的校考分。 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填報 考生綜合成績由夏季高考總成績(含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績(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組成,其中夏季高考總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試點高校須在招生章程中注明各項成績在綜合成績中的占比。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試點高校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志愿及該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試點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檔。試點高校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并按規定程序辦理錄取手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試點高校按高考成績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普通類一段線。 各試點高校負責將錄取名單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高校網站并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考生號、所在中學(或單位)、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校測成績、擬錄取高校及專業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匯總各校錄取名單。 想要提升學歷的同學注意啦! 可掃描下方二維碼在線提交表單, 會有專職老師進行聯系,提供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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