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發表時間:2025-02-15 17:07 第一章 總則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5〕1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2844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泰安高新區東天門大街999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民辦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2025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并成立單獨招生考試工作辦公室,明確責任,確定目標。 第九條 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建立監督機制,實施“陽光工程”,保證考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條 選派政策性強、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責任心高、辦事講原則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 第十一條加強對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各種考試違紀事件發生。 第十二條 申訴渠道: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在公示期內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注明姓名、考生號、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538-8396666。 學校將及時回應處理考生質疑和問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第四章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報考條件及體檢 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繳費和考試。 1.報考條件 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含鄉村醫生);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 2.體檢及思想品德要求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 考生需在報名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統一進行體檢,錄取后學校進行身體復查。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其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及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醫學類各專業不能錄取。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 單獨招生(普通類)招生計劃為:1280名,單獨招生(退役軍人類)招生計劃為:30名;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為:400名。招生計劃最終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十五條 考生錄取后,在校修業三年。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錄取 (一)錄取原則:根據國家和省對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要求,實行由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三)錄取未滿額的專業,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對于生源充足的特色專業,優先調入招生計劃。臨床醫學類國控專業按原始計劃錄取,額滿,服從專業調劑的調到其他志愿專業;不服從調劑的學生按退檔處理。 (四)確定擬錄取名單: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及專業體檢要求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五)公示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我校官網公示。 (六)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6月中下旬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依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已被我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考生需要按要求簽訂承諾書。 (八)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調整專業。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收(退)費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民辦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4〕60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新生與參加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新生一起入學,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 對復查中發現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是普通高校統招計劃的一部分,被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畢業后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報名方式及繳費時間 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5年2月18日—2月21日,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選報我校三個專業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調劑。其中,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還須到報名我校官網(www.6789.com.cn)繳納文化素質考試等相關費用,逾期不予補報。我校2025年單獨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改委價格〔2024〕58號)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 報名后網上支付繳納報名考試費。 第二十三條 信息確認及測試 (一)考生必須于在規定的時間進行信息確認,網上辦理“信息確認”手續,驗證相關材料,取得準考信息。 (二)截止時間前,未進行信息確認者,視為考生放棄考試資格。 第二十四條考試辦法及安排 考試科目及形式: (一)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總分為4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考試。文化素質考試時間安排在2025年3月1日,考試地點為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泰安高新區東天門大街999號),具體考試方式和時間見學校官網公示通知。 2.專業技能測試。考生需參加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時間安排及具體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下達正式文件要求為準,考生取得最好成績計入總分。考生可在考試開始前,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http://www.sdzk.cn/)查詢并打印春考技能測試準考證。技能測試成績由技能測試主考院校統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提供給各單招高校。 3.報考退役軍人單列計劃的退役軍人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由我校組織素質測試。素質測試時間為2025年3月1日,測試地點為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泰安高新區東天門大街999號),具體考試方式和時間見學校官網公示通知。 (二)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或面試”的方式進行。 1.我校將于2025年2月28日登陸山東省教育招生陽光數據管理平臺(http://ygpt.sdzk.cn)下載報考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含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并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2.規范進行考生素質測試。我校根據國家教育考試工作要求確定素質測試的內容、標準、形式與辦法,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與職業潛質。素質測試時間為2025年3月1日,測試地點為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泰安高新區東天門大街999號),具體考試方式和時間見學校官網公示通知。 第二十五條 命題、考試與評分 (一)命題:考試試題及評分標準,按有關規定組織專家命制。 (二)考試:制定學校考試實施細則或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評分:依據《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實施方案》中規定的辦法和程序評定,學校紀檢督察部門對考核、評分全過程實施監督,確保考核、評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總分為4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五)綜合評價招生成績由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和我校考生素質測試成績三部分組成,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60%,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占10%,考生素質測試成績占30%(由閱卷老師依據標準答案評定)。學校組織有關專家、教師等專業人員按照相關要求,對考生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并賦予相應分值。 第九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省泰安高新區東天門大街999號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38-8396666 學校網址:http://www.6789.com.cn 有關山東單招綜評招生計劃 掃描下方二維碼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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